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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21-05-06 17:57 浏览:962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安 市 公 安 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公安特巡警大队和反诈中心的队伍正规化建设,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复退军人优先,在考试、考察(政审)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武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和反诈中心警务辅助人员55名(限男性)。其中: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50名(A岗40名,B岗10名),反诈中心警务辅助人员5名(C岗5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要求。包括: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不良嗜好,身高170cm以上; 

5、考生性别为男性;

6、岗位具体条件:

A岗位(招聘40人):该岗位招聘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或士官,年龄应为18周岁及以上(2003年5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B岗位(招聘10人):该岗位招聘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优秀社会青年。年龄应为18周岁及以上(2003年5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6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警校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搏击、武术、拳击、摔跤、跆拳道、柔道、空手道、散打类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人员、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以上(含B2)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C岗位(招聘5人):该岗位招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业为计算机类。年龄应为18周岁及以上(2003年5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开除学籍、党、团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被处死刑或者因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回避规定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http://wagazp.hebyac.com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0:00—5月19日24:00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24:0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

(6)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降比例开考或按比例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降低比例开考或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要求。对于报名成功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体能测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体能测评项目为四项: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评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体能测试每项分值100分,满分400分,由四项测试成绩总和除以4,得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低于35分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A岗位、B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C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体能测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网址查询本人体能测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165名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选(A岗位前120名、B岗位前30名、C岗位前15名),如该岗位报考人数不足的,且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进行体能测试的,则体能测试成绩在35分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武安市人民政府网上的通知时间,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测量身高。

1.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毕业生需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毕业证书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等;

4.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含国家承认的搏击、武术、拳击、摔跤、跆拳道、柔道、空手道、散打类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5.加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笔试

笔试前由武安市人社局制定笔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笔试由市人社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和《相关专业知识》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为200分,笔试成绩由两科总分除以2得出,A岗位、B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C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考生可按照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指定的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机构。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武安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笔试有作弊、缺考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四)面试

面试由武安市人社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组织实施。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2、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A岗位、B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C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由考官现场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全部外聘。

4、面试分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五)总成绩计算。

A岗位、B岗位: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20%+面试成绩×20%+加分项目。

C岗位: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30%。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A岗位、B岗位: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官或士兵、曾受到县(团)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队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武校、体校、警校毕业生;具有警务辅助工作经验人员(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C岗位:烈士子女或配偶、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七)政审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组织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公安局提出录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九)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市财政保障。工资待遇按照《武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保险管理动态调整办法》相关待遇落实。

(二)用工形式。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聘用人员统一与武安市兴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三)其他待遇。按照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

六、特别提示

(一)经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集中组织不少于2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应聘人员因个人思想、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市公安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培训期间,因报名前患有腰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无法完成培训任务,市公安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请广大应聘对象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发现异常,及时与报考联系电话核实。

(五)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密切关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招聘的通知公告,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程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六)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人社局:0310-5650706

武安市公安局:0310-5723065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纪委监委:0310-5612388

以上电话均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

八、本公告由武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武安市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安  市  公  安  局

           2021年5月6日